早已忘记了,当我站在淡弱已略显清冷迹象的秋阳下,看着眼前的列车轰隆隆的驶过,冲开了我已经封闭了的记忆的大门,那记忆终于像酝酿了太久的葡萄酒,甘醉,清甜,香美,又浓烈的刺激地,缓慢地从那门缝里,像洪水被阻挡着涌出来,再也无法被匆碌而疲惫的生活强迫于我的轨迹,慢慢苏醒并越来越清晰,到最后历历在目,如同眼前的秋天里的荒草,半枯半黄,无限荒凉,赫然在目,让人感慨万千。
基实不过是段记忆,或者是回忆,也无太深的内涵以及回味的空间。我坐在草地上,在休息的当口,这样想。但这段记忆到底在被唤醒,并在我用散文的力度与角度用力挖掘之下,渐9渐主得不太寻常起来。确切地说,它很寻常,而是我心灵不寻常地赋予了它什么。那是什么呢?我说不太清楚。不过是物是人非,触景生情。然而二十余年重过的南楼的感觉,并不是在哪个南楼都会如此深刻而强烈的。为什么?我又说不太清楚。可能跟那是场婚礼有关,可能跟那已快三十年的就算是心中有记忆,也不知是哪里,因为那时我还太小有关,可能跟时间的长度来的冲击波有关。我不能确定,最后肯定。可能还跟什么有关,可能有,也可能没有。
一生参加过的婚礼屈指可数,大楖民就五,六次,很可能是第一次。记得那应该是个冬天。我稀里糊涂上了一辆大卡车,一卡车的人,我站在最前面,手扶着前面的铁栏,好像寒风因数汽车在加速行进中,变得更加刺骨,如刀割一般。但到底是模糊,也或许还是夏天哟。但十有八九应该是冬天,那刺骨的冷和那个阴郁的时代以及我阴郁在蒙懂中并不敢奢并不敢奢并不敢奢望水来的童年都是同样的阴胡,如同那时人们的衣服的灰暗,成为主色调,在与今天强烈反差中,如同银幕上放的旧日的电影,在心灵里永远难以抹去。但后来我想起来了,好像不是冬天。那就是我的错觉了,误以为那是冬天。毕竟那时我太小了,记不清楚。
婚礼,那是场婚礼。
婚礼对人的内心触动有深有浅,它本身的属性也复杂而多样。隆重喜应该是在今日是它较为大众化的理角,我也亦然。然而那个时代的婚礼,就其本身而言,就有一种莫名的感觉,是为一种客观存在,则并非我用内心感觉强加于它的。那个时代是大卡车,不是轿车,可那个时代人们看待婚礼以及婚礼置办的隆重程度,站在各自的时代里,相比而言,却形成了强烈的反差。其实也不是现在,当人们刚开始富裕,都忙着赚钱时,婚礼在隆重与热烈 ,人们以它的用心以喜笑盐开,就已开始被人们不自觉的边缘。内涵开始消人,从过去的内容大于形式,而一步已变成了今天的形式大于内容。今天的婚礼,只是吃上一顿饭,然后兴味索然的离去。现在强调的是爱情,因为物质基础已把爱情推至峰口浪尖,大家都在玩爱情,玩浪漫,不玩就跟不上潮流与时尚,大街小巷充斥的已不再是昔日门店里的流行歌曲,而是那些俊男靓女们,在我这大都是初,高中生浓情蜜意的身影。那时人不美,衣不新,婚礼被强调了出来。
那时候,婚礼不是去饭店。我参加的那次,不是,是自家支起的篷子,然后自已做的饭菜,吃起来应该没有三,四天吧,不像现在几个小时的事了。那时人爱聚堆,不像现面这么冷漠。我记得清楚,尽管那年我可能只是十岁。应该是十岁,十一岁时,我四年级了,已经记得清楚事情了。但或计是四年级也未可知。那时跟现在一样,也有司仪,不过叫证婚人。证婚人说话郑重而热烈,鼓舞性很强,强调对未来美好的憧憬,站在那个时代,现在来看,可以轻易理解那时人们欣喜的心情。而并非现在司仪的调侃与无趣,其实真无趣。就在那门前的院子里,那人好像拿着话筒,也不知哪年代有没有话筒同,讲了一会,然后三鞠躬。这三鞠躬当时我物意记了一下,因为我那时就喜欢对见过的新鲜事物回味,这样印象不自觉中就加强了。之的好像还洒了糖,那些小孩们一拥而上。我那时也不懂,不知人群为什么突然骚动了。那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从这洒糖就可以看出不同于现在的冷漠,而是融洽。
然后是去吃饭。吃饭的地点,我记得很可能是一所小学校。但那是错觉,因为好地方没小学业。但好像有个很大的院子,可能是什以单位。那时穷,还是吃苞米面的日子,可那饭菜比今天的饭店并不逊色,甚至比现在还要多。饭店菜码小,现在的婚礼,参加的都吃不饱,菜就没了,这我知道。我好像那天吃了烧鸡,还有什么排骨,鱼什么的。这在那个年代太奢侈了,所以记忆深刻。然后众人在酒桌上说法把我众星捧月地,当我成了明星。虽然那时我浑身上下脏兮兮。我喝了好像一杯色酒,甜滋滋的。我好像大叫了什么,记得好像是口渴,我就目中无人,其实心里真没人的大叫我要喝水。后来有人告诉我说,我当天喝多了,大闹。其实我哪里是喝多了,我是目中无人,不知大喊大叫是不可以的行为。
吃完饭,我就回家了。那个地方叫窖地,因为砖窖得名,现在仍这么叫。我就只去过那一次,根本也不记得那具体位置了,只是觉得很远。
参加婚礼我还当过一次伴郎。如今想来,真是有趣。我那时依然很小,与我那个漂亮的伴娘紧挨着坐在车里。好像是吉普车,我忘了。我们应该在同一所学校,我在初中,她在高中。她长得漂亮,很淑女的那种。放学时骑国必经过我家门前的那条大道,所以我有印象。我感觉她当时有些不自然。我哪知她在想什么,想那么多。我什么也不懂,只是觉得太自惭形秽。因为穿得不好,而且以为自已很丑。其实我不丑,否则也不能挑我。也不知她现在身在何方,生活如何。萍水相逢有时更让人心里不是滋味。我那时对婚礼还有伴郎与伴娘一说还不知情,只是莫名其妙地被安排我与她坐在一起,让我当时就感觉可能是这么回事。
本来这都是过去的事了,有时想写进文章里,却觉得了也就是回忆性散文,里面发生的事也过于平淡,没什么深意,所以一直也没写到。而今却因机缘巧合,让我故地重游,有了旧事重提,因此昔日重来。
此刻,我在初秋时节,山色已在凋零中由单一的青绿变得黄,绿,红绚烂交织时,我正坐在当年举行婚礼的那所房子的不远处,在翻地。这回是我以深刻而敏锐的眼光观察那所房子。砖瓦房,虽已破败,但并不明显。比较大。我问为什么不租出骈,回答是墙裂了,透风,没法住人。旁边别人家的房子依然都正常住着人。
我在想,当年我来过这里,快三十年了。虽然当时太小,啥也不记得。但我看这里没有什么变化。这是他们家的地,废弃了五年了吧,好大一片,长满了荒草。我因自家的地被别人拿出一分钱不给地理所应当地去搞旅游项目开发去了,所以来重亲拾起这块荒地。故此,才得以重新回到了这里,并确认了这里的位置,找到了它与附加在它上面的有关于它和我的回忆。
快三十年了,我不能不感慨。当年我那个小顽童历历在目,而今我已人到中年,却一事无成。岁月无情,青山无语,只有那风中的萋萋荒草,在一岁一枯荣中,迎送着寒来暑往,周而复始,描写着关于永恒,凄凉,淡泊,与逝去。而我的感情在这里经历了一个轮回,解暑劝得不是潸然泪下,而是有些昏天黑地。
往一如潮水,往事如昨,往事如烟,往事不可追。向前看,向着明天看,明天又会是什么呢?
我在一边翻地,一边思索,休息中,不知不觉中,已有两个多小时过去了。从另一个方向,一列火车又轰隆隆地驶来,又渐行渐远。我的思绪的门在慢慢关上,洪水在慢慢消失,我从过去慢慢回到了现在。那火车有尽头,但它的尽头究竟在哪里呢?
二小时,三十年,碰撞与对接,交织出火花,不能说绚丽,但却让我重新触摸到了那个时代的阴胡以及那个时代小小的我的当时阴郁的向往。我从那时就在向前走,如今,快三十年了,我又走回到了这里。当年人很多,我很小,我被众星捧月。如今我一个人,我很大,没人理我。我被边缘化了,因为在成长中,我已越来越离群索居,并喜欢这样的生活。而同时,在时代暗流越来越强烈的今天,我随时都有可能被推至峰口浪尖。人在江湖,身不由已的一面,已经有些蠢蠢欲动了。那风中的荒草,似乎在对我说,你变了。而我却想说,时代也变了,心灵也变了。
当年我最是从房后那边的公路下了车,然后从那房子边的一米多宽的加道上,绕到门前的。现在我是从那房子的国一边另一条路,走到一处,然后过了一个铁路的涵洞,直接到达它的正门。只是正门前的那当年的典礼场地一在已被种植了土豆。开始我还没有这是当年我来的地方,后来想到了,一问之下,果然是。当时在时空间那么一横,真的有点触目惊心。一回首,三十年,弹指一挥间,而我,已除却巫山不是云。
此刻,我坐在渐起的秋岣,冥想。昔日一点点浮现出来。这地方视野很空旷,遥望远处,正是青山。我不想表达什么,似乎也没什么可表达的。就是这么简单的一件事,我又回到了多年前到过的地方,很是伤感。当年我坐车去的,记得好像很远。而今徒步走,也不过十几分钟的路程。没有人,只有我一个人,坐在秋阳与荒草间,回忆并品位,就像当年的那一杯葡萄酒,我又像当年一样,有些醉了,脸上呈现酝酿了三个季的灿烂无比的在秋风中格外艳丽的红。此时已是正午了,想了太久,都是虚妄。过一会,我就要沿着实实在在的路,踏上归程。浮想联翩,在现实的风中,渐渐的被吹得烟消云散。而有些东西,永远也不会消失。那是记忆与回忆。套马的汉子你威武雄壮,飞驰的骏马像季风一样,一望无际的原野,随你去流浪,你的心海和大地一样宽广。套马的汉子,在我心中,我愿融化在你宽阔的胸膛,一望无际的原野,随你去流浪,所有的日子像你一样晴朗。